美同志從軍 17年紛擾終畫句點【2010/12/19 聯合晚報】
編譯彭淮棟/綜合報導
美軍同性戀DADT政策確定結束後,紐約市時報廣場一座電視攝影棚打出即時消息「參院通過廢止『不問不說』」。
美聯社美國三軍的「不問,不說」 (Don’t Ask, Don’t Tell)同性戀政策從1993年12月立法到2010年12月廢法,正好17年。
同性戀被美國軍方懸為厲禁,為時已久。杜魯門總統在1950年簽署美國國會通過的〈軍法統一法典〉,內中載明同性戀與服兵役不能相容,從事同性戀行為,以及自陳為同性戀或雙性戀者,勒令退伍。
柯林頓1992年競選總統,重要政見之一是所有美國公民都應獲准當兵,不論「性」向。他入主白宮後,在這項政見上和國會激烈攻防,而民主、共和兩黨內部都為此分裂。由於反同性戀組織對國會發動攻勢,國會轉而據此和柯林頓折衝,柯林頓只好妥協,以免政見整個落空。1993年12月21日,完成「不問,不說」立法,簡稱DADT。當時政策全名其實是「不問,不說,不追」。
「不問」,指軍方不得詢問士兵或要求士兵透露「性」向。「不說」指當事人如果公開自揭是同性戀、雙性戀,或表明有從事同性戀的傾向或意圖,會被勒令退伍。「不追」(Don’t Pursue),確定軍方可以主動調查士兵同性或雙性戀的條件。
三不後來變四不,加了一個「不擾」 (Don’t Harass),指軍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容許對袍澤加以騷擾或暴力。
DADT是個紛擾不斷的政策,白宮、國會、兩黨之間和內部、軍方、法界、民間爭議無時或已,聯邦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則有多次判例支持DADT。
但時代漸變,例如2004年有一個組織指控DADT違憲,侵犯同性戀軍人言論自由、接受公正司法審判、公開結社的權利。
歐巴馬當選總統後,積極推動廢法。今年10月,一位聯邦法官裁定DADT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(言論自由),違憲,諭令美國國防部停止實施或遵守DADT政策,並停止一切依照該項政策而進行的所有調查。
最高法院沒有干預該項裁決,國會兩院繼續稍事攻防,加上國防部長蓋茨從善如流,廢法於是水到渠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