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CC:卡通不全為普遍級【2010/12/17 中央社】

(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17日電)
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 )今天說,卡通節目並非都是普遍級;至於是否要將現行電視節目分級制度中學齡前部分再細分,需與學者專家、業者討論並聽取視聽大眾意見後確定。

NCC 傳播內容處副處長簡旭徵表示,卡通節目不見得都是普遍級,對話粗俗、不雅或暴力的卡通,NCC 會通知業者改善,業者回應表示已做剪接,或是以馬賽克處理;但卡通一旦經過處理,NCC 又會接獲卡通迷申訴,讓NCC很兩難。

媒體報導,NCC 計劃將兒童節目進一步分成「學齡前」、「6到15歲」、「15到18歲」3級。簡旭徵指出,現在電視分級辦法都已涵蓋這3 種觀眾,現在問題關鍵在於能否落實執行分級制度。

簡旭徵表示,近幾個月來,NCC 確實接獲不少民眾對兒少節目的意見,而NCC 也已成立兒少通傳權益政策小組,由委員翁曉玲擔任召集人。小組已召開多次諮詢會議,廣邀學者專家、業者代表交換意見,但各方意見分歧。

有關學齡前節目是否有必要再分級,簡旭徵指出,有人認為進一步分級不但執行困難,家長也會搞不清楚。至於國外的做法,澳洲普遍級下再分2級,美國則是在7歲以下再細分。台灣是否要跟進,有待討論,NCC計劃年底前邀集兒少頻道業者再行研商。

現行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,限制級:18歲以下不宜觀賞;輔導級:未滿12歲的兒童不宜觀賞、12到18歲需父母或師長輔導觀賞;保護級:未滿 6歲的兒童不宜觀賞,6 到12歲的兒童需由父母、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觀賞;及所有觀眾都可觀賞的普遍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