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年前2名北一女… 師長:別讓她們有罪惡感【2010/12/01 中國時報】
石文南/台北報導
十六年前,兩名北一女中數理資優生,相偕在宜蘭蘇澳旅館燒炭自殺,引起社會震驚。北一女中一位深具學務經驗的教師指出,高中生不論同性或異性之間的情感問題,需要有信賴的人予以保護,以避免孩子有「度不過」的情況發生。
當年案發,警方在現場找到由二人共同寫的遺書,遺書寫著「留給親愛的家人……社會生存的本質就不適合我們。」
這位北一女不願透露姓名的教師指出,高中女孩年紀小,有時對自己的好惡還分不清楚,最好緩衝一下。就以她自己為例,她到大學還有跟女同學手牽手的情況。
北一女中教師呼籲,若是同性在一起,在同儕中不被接受時,做師長的一定要保護孩子,不要讓孩子有罪惡感;困難的是,有些孩子太聰明,而其表現又不會外顯,做的判斷、下的決定,思考未必周全。這時,最需要的是信賴的同儕或師長,能觀察出蛛絲馬跡,若能發現警訊最好。
這位教師回憶指出,當年帶班導師在二位女學生於蘇澳旅館自殺後,傷心欲絕。另一位教師表示,當年這位女導師受傷很深,自責無法掌握學生的生活,曾一度拒絕再擔任導師職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