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間異語:殘障者嫖妓 等於坐以待斃【2010/11/27 蘋果日報】
Vincent 「萬障權益行動聯盟」總召
Q:為什麼近年你也開始積極提倡性權?
A:我碰到很多朋友,常私下問我「你們還能做愛嗎?」我會開玩笑說「那你要不要跟我做做看?」其實,殘障者跟一般人一樣,我們對感情和性慾是想求而求不得。我記得自己一畢業,不想讓爸媽養,就出去找工作。很多公司一看到我腳有殘缺,直接拒絕,殘障是藏不住的,一看就知道。我29歲以前都忙著求生,沒有心情想別的東西,有需要,就靠自慰,直到29歲愛上我的好友,才知道那叫性衝動。
2008年,我開始帶領殘障朋友遊行,很多重度肢障者也跟我說,在他們的生命裡,身體的嚴重殘缺,已經把他們折磨的不成人樣;他們無法出門工作,情慾的唯一對象就是雙手,如果有人連手都壞掉,打個手槍都打不了,能怎麼辦?正常人有能力去解決性慾,享受做愛的快樂,很多殘障者卻連能力和機會都沒有。這些都是我積極介入性權的原因,娼嫖不除罪,殘障者萬一去嫖妓,遇到臨檢,根本逃不了,等於坐以待斃。對殘障者來說,只有性工作者能協助解決性需求。我甚至公開表達,某些學者、專家如果要求性工作者關門,就是殺人兇手。
Q:什麼原因使殘障者不敢正視自己的性需求?
A:殘障者自覺條件不如人,會把對性與愛的渴望壓抑著,這種強大的自卑感是長年累積的。像我剛出生第3個月,就碰上1960年的小兒麻痺大流行,我因發燒引發細菌感染,開始不能走路。長達8年時間,媽帶著我到處治療,那段期間,我四肢完全癱瘓,連手都不能動,只要病症一發作就抽筋,如果不馬上送醫,我會抽到死,媽最後幫我救回一手一腳。
不能剝奪性權益
同學覺得我很開朗,但是我心裡很自卑。我也會認為是自己上輩子做太多錯事,才被老天懲罰,這種陰霾揮之不去。我甚至有好長一段時間,刻意不讓自己看到其他殘障者,即使看到,也會刻意挪開眼光。 我原以為出社會,走入人群,就可以擺脫這種自卑感,沒想到,它一直存在。我到了快40幾歲,才覺得自己不能再這樣下去,我接受自己,並試著改變。我主動跟殘障者交朋友,連路上不認識的,我都會笑著點頭,我想化解命運對我的詛咒。 政府現在只是丟一塊餅,要讓我們閉嘴,但殘障分類那麼多,需求都不同,社會上有多少人能發自內心,自在的接受我們的殘缺?之前我們還在公園區看到標示上寫著「狗跟輪椅不准進入」,我才開始去抗議。後來,我跟其他殘障朋友組織聯盟,希望可出來做點事,改善我們的生活。 殘障者也想愛人與被愛,少數能遇到愛人的人,算走狗屎運,怎麼辦?愛人的權利沒了,不能連我們的性權益都剝奪啊!
記者許家峻採訪整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