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人子女爭奪戰 恐難再報導【2010/11/18 自由時報】

藝人賈靜雯與前夫孫志浩爭奪女兒「梧桐妹」的監護權鬧得沸沸揚揚,新版兒少法一旦上路,媒體以後就不能再作報導。(資料照)

〔記者曾韋禎/台北報導〕新版兒少法初審草案擴大保護兒少隱私,相對大幅限縮媒體新聞報導空間,未來幾乎無法報導名人爭奪子女監護權的爭議,因為閱聽人可因此辨識出兒少身分。

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強調,兒少法大翻修的意義,在於把兒少視為獨立的個體,而非父母或社會的附屬品,凡事以兒少的最大權益作做為考量;雖然會限縮媒體的報導空間,但從兒少角度來看,反而更能保障兒少權益。

張秀鴛指出,當年媒體大肆報導台巴混血兒吳憶樺的監護權爭奪戰,監察院糾正相關機關後,兒少團體及立委提出更嚴格的草案規範版本。

張秀鴛說,未來媒體若報導有害兒少權益的新聞時,不能提供足以辨識兒少身分的相關資訊,不管是兒少的照片、影像、聲音、住家、學校、工作場合,乃至於親屬姓名都不可以。

以藝人賈靜雯與前夫孫志浩爭奪女兒「梧桐妹」的監護權為例,張秀鴛表示,當社會大眾不知梧桐妹是誰時,可報導賈姓女藝人與其前夫爭奪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;但當大家知道梧桐妹是誰以後就不能再作報導了。

補教名師高國華、陳子璇及前主播蔡郁璇爆發「補教人生」風暴時,蔡郁璇曾轉述女兒同學的話,說陳子璇長得醜,張秀鴛指出,即使是父母提及自己的子女,媒體也應特別小心,避免觸犯相關法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