臭罵同行「老處女」判賠70萬【2010/11/04 蘋果日報】
五分埔店家搶生意 辱客人「死肥婆」
【張欽╱台北報導】
北市松山五分埔服飾業者莊文豐的女兒莊季樺,與對門同業林秋琴因生意競爭結下樑子,辱罵林女「老處女」,甚至罵林的客人是「死肥婆」,把林的客人罵跑做不成生意,台北地院審理認定林女的營業權及名譽權受損,莊家父女除要連帶賠林二十萬元營業損失,還要賠她與店員五十萬元無端挨罵的精神慰撫金。樑子結大
林秋琴昨小心翼翼地說:「四年來忍受被打、被罵、被恐嚇的恐懼,真的很可憐,朋友建議我乾脆搬走,但我還要吃飯,為了生意只好忍氣吞聲繼續待在這裡,現在只期盼各做各的生意,不理對方不鬧糾紛就好了。」
「生意做不下去」
莊文豐表示一定上訴,女兒莊季樺則說:「對方為了生意,惡劣到要廠商斷我們的貨,還派人破壞店門、電表,忍無可忍才爆發衝突,我承認年輕氣盛但也是我的風格。」
林秋琴向法院指控,在五分埔做生意二十多年都相安無事,四年多前轉型改賣百元服飾業績轉好,未料,莊季樺自二○○六年夏季起,多次無端辱罵她「老處女、不要臉,趕快搬走,不然每天罵到生意做不下去」。
莊女還怒指店員李香蘭是小偷,莊女因而被依公然侮辱及恐嚇罪判拘役七十天,得易科罰金確定,離譜的是,她還罵林家的客人「死肥婆,沒有妳的SIZE」等,阻擾林做生意。
被告被罵「阿達」
莊文豐雖辯稱林秋琴明知女兒有精神疾病,還多次辱罵她「阿達阿達」,女兒才越罵越兇,林女也有過失,莊季樺則堅稱都是林女先挑釁製造事端。
法官曾苦勸雙方和解,但沒有結果,最後認定莊侵害林女的營業權及名譽權,莊父身為老闆也要連帶負責。
雖然營業損失無法一一計算,但法官綜觀所有案情後判莊氏父女要連帶賠償林二十萬元營業損失,還要賠林及其店員各四十萬元、十萬元名譽損失。